借?条
现收到?(身份证号:?)以现金出借的¥?元(人民币?整),借期?个月,月利率?(百之?),?到期时还本,每月十五日之前支付利息。如连续三月未足额支付利息或到期未还本金,愿承担?通过诉讼等方式追讨借款所支付的律师费、诉讼费、公告费、保函费、保全费等其他一切费用。若因本借款发生争议,由?所在地有管辖权的管辖。
立此为据。
借款人:
(捺印)
(身份证号:?)
年?月?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