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禁毒法》规定国家和地方各级设立禁毒委员会,明确了禁毒的范围包括鸦片、海洛因、、吗啡、大麻、可卡因等毒品,以及其他被国家管制的致瘾品和精神药品。
法律分析
《禁毒法》规定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,县级以上地方各级设立禁毒委员会。禁毒中所称的毒品,是指鸦片、海洛因、甲基苯丙胺()、吗啡、大麻、可卡因,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品和精神药品。
拓展延伸
禁毒法规定的部门职责和职权是什么?
禁毒法规定的部门职责和职权主要由国家禁毒部门负责。根据禁毒法的规定,国家禁毒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禁毒,开展禁毒宣传教育,组织禁毒培训,加强禁毒科研和信息监测,打击贩毒犯罪活动,协助相关部门开展禁毒工作,推进国际禁毒合作等。国家禁毒部门具有执法权力,可以采取各种措施来打击和防范毒品犯罪,包括侦查、抓捕、起诉、审判等。此外,国家禁毒部门还与其他相关部门合作,共同推动禁毒工作的开展,确保社会的安全和稳定。
结语
禁毒法的实施,通过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和地方禁毒委员会,明确了各级的责任和职权。毒品的定义包括各类成瘾性药品,严格管控,以保护公众的身心健康。国家禁毒部门承担制定、宣传教育、打击犯罪等重要职责,与其他部门合作,共同维护社会安全。通过禁毒法的执行,我们将共同努力,保护人民免受毒品的危害,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宁。
法律依据
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五条
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,负责组织、协调、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。
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根据禁毒工作的需要,可以设立禁毒委员会,负责组织、协调、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。
第十一条
国家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教育,普及毒品预防知识,增强公民的禁毒意识,提高公民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。
国家鼓励公民、组织开展公益性的禁毒宣传活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