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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后前夫不让接孩子过来怎么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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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后有抚养权的一方不让见孩子的,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有权向人民提起诉讼,要求行使探望权。人民依法作出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和裁定后,当事人拒不执行的,由人民依法强制执行。

我国法律规定,离婚后,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,有探望子女的权利,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。所以,一方不履行协助的义务的,另一方有权起诉处理。

一、祖父母有没有探望权呀

祖父母没有探望权,探望权是离婚后孩子父母享有的权利。

离婚后,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,有探望子女的权利,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。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、时间由当事人协议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判决。

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,可以由人民依法采取拘留、罚款等强制措施,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、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。

二、离婚关于抚养权和探视权有何不同

探望权和抚养权的区别:

1、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才有探视权,有抚养权的一方无需探视权;

2、抚养权可以理解为一种义务,必须履行。探视权属于权利,可以不行使;

3、探望权只有父母才有,抚养权则不一定是父母才享有。

法律依据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六条

离婚后,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,有探望子女的权利,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。

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、时间由当事人协议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判决。

父或者母探望子女,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,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;中止的事由消失后,应当恢复探望。

【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】
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六条,离婚后,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,有探望子女的权利,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。

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、时间由当事人协议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判决。父或者母探望子女,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,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;中止的事由消失后,应当恢复探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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